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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

作者: 时间:2019-10-08 09:59


    对不具备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对高瓦斯区应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井下移动泵站应安装在瓦斯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直接送至矿井抽采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在利用时不低于30%,不利用时不低于25%。

    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 m。移动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 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设置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并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 m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传感器的安装如图6 - 82所示。

    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图6-82排放口传感器安装位置

图6-82排放口传感器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