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现场井下火灾时的现场自救
作者: 时间:2019-10-08 10:00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都应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大或是火势猛,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行事。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在接到撤退命令时,就要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具体如下。
(1)沉着冷静,迅速戴好自救器,避灾领导要逐一进行认真检查后撤退。
(2)位于火源进风侧人员,应迎着新风撤退。位于火源回风侧人员,如果距火源较近且火势不大时,应迅速冲过火源撤离同风侧,然后迎风撤退;如果无法冲过火区,则沿回风撤退一段距离,尽快找到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再撤退。
(3)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也绝对不要惊慌,不能乱跑,要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
(4)如果实在无法撤退,应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尽量隔断风流,防止烟气侵入,然后静卧待救。
(5)有条件时应及早用电话同地面取得联系,以便救护队前来救援。
(6)所有避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听从避灾领导的指挥,团结互助,共同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