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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尘员操作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9-10-08 10:00

    (1)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

    (2)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②采样高度,在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般为1.5 m左右。

    ③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末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 m处进行。

    ④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 m处进行。

    ⑤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 m处采样。

    ⑥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m处进行。

    ⑦在其他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3)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4)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

    ①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m后再进行采样。

    ②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