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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首先制定防突专项设计,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防突专项设计至少包括下列内容:①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邻近区域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②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③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以及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布置等;④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⑤安全防护措施;⑥组织管理措施。
矿井各煤层采用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各种局部防突措施的效果和参数等都要经实际考察确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应优先选用抽放瓦斯、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如果采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或其他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必须经试验考察确认防突效果有效后方可使用。前探支架措施应当配合其他措施一起使用。
下山掘进时,不得选用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倾角80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不得选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第一次执行上述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直径60 mm以下的超前排放钻孔或其他更安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可采用工作面浅孔排放),在工作面前方形成所需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