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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不得从事矿山救护工作的疾病

作者: 时间:2019-10-08 10:00
    ①有传染性疾病者。     ②色盲、近视及耳聋者。     ③脉搏不正常者,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④强度神经衰弱者,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⑤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⑥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⑦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