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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的处理

作者: 时间:2019-10-08 10:00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点     ①突出具有突发性。突出是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②突出具有极大的冲击破坏作用。     ③突出能诱发爆炸事故的发生。     ④可以人工诱导突出,减少突出事故的灾害。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531条规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应以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巷。回风井口50 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是否停电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决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532条规定,处理煤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除执行本规程第531条外,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3)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技术措施     救护队抢险救灾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①侦察突出事故的措施     a.查清遇险人员数量及分布,通风系统和设施的破坏情况,突出位置和突出物堆积状况,巷道堵塞、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等情况,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     b.发现遇险人员应及时抢救,为其佩戴自救器或氧气呼吸器,引导撤出。     c.采煤工作面发生突出事故,从回风侧、进风侧进人事故地点进行救灾。     ②处理突出事故的措施     a.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b.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及时清理回风侧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     c.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应设法经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巷。     d.要慎重考虑突出灾区是否停电。     e.突出引起火灾时,应采取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